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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是经顺德区红十字会批准,由热心于红十字事业的人士,为协助红十字会开展工作而组成的无偿献血专业的志愿服务团体。
  第二条  服务宗旨是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推动捐血献髓事业,传播精神文明,促进和平进步。     
  第三条  服务特征是奉献个人的时间和能力,在不为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为宣传无偿献血提供志愿服务,其行为表现为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和组织性。
  第四条  服务目的是宣传无偿献血、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为无偿献血者服务。
        第五条 主管部门是顺德区红十字会。
        第六条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是在顺德区红十字会领导下,以推动无偿献血这一社会公益性事业为目的的志愿者组织。其组织机构如下:
    
  第八条  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由顺德区红十字会命名及授旗。
  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由红十字会聘任。
  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按服务内容、专业下设一个办公室,四个服务分队。即:服务队办公室,无偿献血宣传策划分队;稀有血型服务分队;成分捐血、骨髓捐献服务分队;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分队。
  各服务分队设队长一名,副分队长若干名,经该服务分队成员选举产生,由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聘任。
  第九条  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下设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办公室(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办公室与顺德区血站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条  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1.沟通协调志愿者及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与顺德区红十字会、顺德区献血办公室和顺德区血站之间的工作合作、组织发展;
  2.策划、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
  3.宣传和推广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
  4.招募志愿者;
  5.起草有关文件、议案、报告;
  6.收集工作建议;
  7.安排相关培训。

第三章  志愿者
  第十一条  年龄18周岁以上,已成为顺德区红十字会会员,热心无偿献血事业,遵守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章程,都可报名加入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由本人申请,经审批,登记入册,即接纳为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工作者(简称志愿者)。
  第十二条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办公室负责提供的培训 ;     
  2.参加各项活动的权利;      
  3.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有批评、建议、监督权;
  4.受到奖励和表彰的权利。
  第十三条  志愿者享有以下义务:     
  1.遵守并执行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章程和管理办法;
  2.介绍、推广服务队工作的义务;     
  3.积极支持、协助服务队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维护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的声誉及形象。
  第十四条  志愿者有加入和退出的自由。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办公室。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顺德区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成立之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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